7项功能产品立即停产,保健食品面临行业洗牌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对《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2日。
7项保健功能产品应立即停产!
据功能目录发布的内容显示:取消与现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改善皮肤油份3项保健功能和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4项保健功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功能声称相关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除上述7项保健功能外,对于已批准的尚未取消也未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功能,根据新旧保健功能声称衔接和最新评价要求进行转化;不能转化的,根据《目录管理办法》向审评机构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符合要求的纳入或者调整《功能目录》。
新旧保健功能声称、评价衔接管理
《功能目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已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功效自动对应调整。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其重新印制包装、标签、说明书时按《功能目录》修改相关功能表述,无需单独申请变更注册,已上市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根据不同时期检验与评价方法在科学上的实质性异同,需要重做和补做功能试验的,应当申请变更注册,符合要求的换发新的注册证书。
对于原功能学评价依据为《评价方法(2003年版)》以前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方法(1996年版)》)的产品,规范调整保健功能名称时,应按照现行规定重做或补做功能学试验相应内容或提供既往依据《评价方法(2003年版)》《评价方法(2012年版)》的功能学试验报告;对在产在售需要重做或补做的功能学试验项目的产品,也可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上市后人群食用功能学评价研究报告,数据采集、管理、分析应当规范、真实、可溯源,并对产品的保健功能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24种保健功能准予生产
除了限制部分功能性产品的生产,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经过前期征求意见的27种保健功能的研究论证、规范,现调整保留“增强免疫力”等24种保健功能,并对表述进行相应调整规范。
监管逐步深化,保健食品分化开始!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我国的保健食品主要分为营养素补充剂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两类。
“营养素补充剂”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如补充钙、镁、碘、铁、锌、硒、VA、VC、VD、VE、B族维生素、-胡萝卜素、叶酸、氨基酸、蛋白质、膳食纤维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即上文中提到的24项特定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用作治疗疾病,所以“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这四项保健功能不再纳入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